城西中学和城西小学“可躺式”课桌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8 19:18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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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中学和城西小学“可躺式”课桌椅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由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024年08月01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